在建工程抵押会面临什么风险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会面临什么风险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建工程抵押会面临的风险有:在建工程建设行为合法性;建设行为前有无遗留问题或纠纷;在建工程抵押前是否存在处置行为;在建工程抵押不能对抗建设工程款的优先权;在建工程抵押不能对抗支付大部分款的消费者;注意在建工程抵押权利行使需要二次抵押登记;注意房地产政策变化对在建工程抵押权利实现的影响。
一、不动产抵押没登记是否有效
未登记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地产为抵押财产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未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财产抵押,可以在第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此外,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原因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财产有优先受偿权。
二、有抵押的房产租赁问题
1.房屋在租赁之前存在抵押的情况怎样处理出租人在出租前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在出租前应该告知承租人,租赁合同不得对抗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
抵押后的房屋也可出租,但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已经抵押的房屋2.出租财产抵押通知注意什么要注意的是:第一,这里的告知方式是要式的,即需以书面形式。
口头告知或以默示的方式视为告知均不符合法律的要求;第二,抵押人只需告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三、在建工程能否抵押给第三方
在建工程能抵押给第三方。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